14部门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谢希瑶)记者11日从商务部获悉,在地方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商务部等14部门研究确定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据了解,《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建立试点工作联系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紧密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体制机制、提高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确定试点目标、试点任务和职责分工,细化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计划单列市可结合实际,单独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实施。
通知提出,要突出目标导向,聚焦若干重点产业,力争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要突出问题导向,梳理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在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及时评估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区要积极复制推广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和模式,促进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
5项数字化转型国家标准正式立项******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下达2022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由全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3)归口管理的《数字化转型管理参考架构》《数字化转型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指南》《数字化供应链体系架构》《数字化供应链成熟度模型》和《数字化供应链通用安全要求》5项国家标准正式获批立项。
《数字化转型管理参考架构》和《数字化转型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指南》2项国家标准与已发布的国家标准《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数字化转型价值效益参考模型》(GB/T 23011-2022)相互配套,是指导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性、通用性标准,目的是引导各类组织以体系架构方法为引领,以价值为导向、能力为主线、数据为驱动,系统性、全局性推进数字化转型,稳定获取转型成效。
《数字化供应链体系架构》《数字化供应链成熟度模型》《数字化供应链通用安全要求》3项国家标准能够为供应链各类参与主体科学认识并系统构建数字化供应链提供参考指引,帮助产业界厘清数字化供应链基本概念和核心要素,掌握数字化供应链的设计方法和实施路径,明确数字化供应链成熟度等级和评价方法,构建数字化供应链安全防护能力,加快数字化供应链体系建设。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将立足新型工业化发展,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核心需求,指导标准归口单位及有关起草单位开展数字化转型领域国家标准的编制及验证工作,加快标准报批发布和试点应用,打造一批服务各类企业高效开展数字化改造、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标准解决方案。(人民邮电报 布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